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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电车被狗追撞树身亡 狗主人担责吗?法院给出公正裁决!

2024-12-17 11:31:41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男子骑电车被狗追撞树身亡 狗主人担责吗?法院给出公正裁决!】2023年8月,上海松江一男子骑电动车出行时因被没有拴绳的狗追,被狗追撞树身亡,狗主人是否需要担责引发社会关注。最终法院判决:狗主人担责20%。

  一、事件背景

  2023年8月6日,许某与徐某各自携带一条爱犬,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朱定公路由南向北行驶。

  在许某的电动车超过徐某时,徐某车上的狗突然跳下车子,追着许某的车子奔跑,并狂叫。

  许某因害怕被狗咬到,于是骑着电动车加速逃跑,不时回头观望狗是否追上来。

  最终,许某的车辆与道路右侧树木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车受损,许某当场死亡。

  法院如此判决,主要基于以下多方面的考量:

  狗主人存在一定过错:狗主人徐某未对宠物狗采取合理的安全固定措施,导致狗在行驶途中突然跳下车子追人,其对宠物狗的管理存在疏忽,未尽到应有的管理义务。

  死者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死者许某作为电动车驾驶员,存在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且在骑行过程中多次回头张望,将注意力从前方道路转移开,忽视了对自身安全的把控,这些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果关系及举证情况:虽然狗的追赶行为与许某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许某家属无法举证证明宠物狗能够对许某产生非常紧迫的危害性,即无法证明狗的追赶必然会导致许某撞树身亡。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若饲养的狗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如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若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责任判定

  在这个案例中,徐某作为狗的主人,未能对自己的狗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拴绳、戴口罩等),导致狗跳下车子追赶许某,这是造成许某死亡事故的原因之一。

  然而,许某在骑行过程中,因害怕被狗咬到而加速逃跑,并不时回头观望,导致车速过快(约37km/h,远超法定限速15~20km/h),最终撞树身亡。许某自身的重大过失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因此,当地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由狗主人徐某对死者的死亡损害后果承担20%的赔偿责任,死者自负8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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