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迅速发展 成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主流工具
2022-12-21 11:14:51 来源:环球网
IPG中国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应加强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序进行;上市公司应在业绩考核、激励对象等方面优化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实现股权激励效果的精准有效。
近日,中熔电气公告称,拟推331.3871万股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近年来,股权激励政策不断优化,带来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热潮。据同花顺iFinD数据,今年以来截至12月20日,按预案日并剔除未通过与停止实施案例,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累计推出396单股权激励计划,同比增长15%。其中,312单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占比达79%。
据记者梳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迅速发展,成为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的主流工具。同时,科创板、创业板对于研发人员的激励力度加大,业绩考核方式多元化成为显著特征。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首选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概念于2019年在科创板首次提出,随后2020年创业板在推行注册制引入。在推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这一创新性工具的同时,科创板、创业板持续优化股权激励的规则,在激励对象范围、激励数量等方面进行了实质性的突破。
具体来看,激励对象方面,增加了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数量方面,对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的限定进行突破,放宽至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随后,科创板、创业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科创板与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标的物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的激励计划数量逐年递增,分别为3单、107单、283单。今年以来截至12月20日,科创板、创业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达到312单。
“政策助推是关键因素,在注册制改革推动下,政策优势促进作用持续显现。”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邱亦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政策不断优化调整,且推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更加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需求,具有显著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综合了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优势,即兼具出资时点晚授予价格低的特点。定价方面,参照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交易均价的50%或更低,这是股票期权不具备的优势;出资时点方面,与股票期权一致,授予时无需出资,在满足归属条件行权时再出资,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言,减少了激励对象的出资压力。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约束绑定性来看,限制性股票提供了比期权更强的员工约束性,提高了员工忠诚度;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时无需提前出资,这也照顾到多数核心技术人员的财富状况。
考虑到出资时点等差异,上述312单激励计划中,有25单采用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形式,针对不同激励对象使用不同工具。以华兰股份为例,对董监高实施一类,对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实施二类。
对上市公司来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优势体现在操作流程与资金成本方面。在操作流程方面,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当激励对象离职或者未达到归属条件时,上市公司需要回购股份注销对应股本,流程繁琐且股份发生频繁变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规避了此种情况,当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授予的股份无需回购,直接作废失效,便于上市公司会计操作。
在资金成本方面,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行权日的股价对公司股权激励费用产生影响。开源证券研报认为,对上市公司来说,授予日股价越低,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费用越少,股权激励成本越低;行权日股价越高,实际支付给员工的股权激励费用,作为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可抵扣税额越高。
业绩考核指标多元
研发人员激励力度大
据记者梳理,发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在激励方案设计上也不断创新,通过引入多元化的业绩考核指标、加大对研发人员的激励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股权激励的效果。
12月16日,迪哲医药公告称,拟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此,迪哲医药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绩考核紧扣核心产品的上市进度、对外合作交易、营收效益以及资本市场表现等多维度指标,此举既有激励也有约束,有助于吸引并留住核心关键人才,反映了公司对未来三年的目标规划和发展信心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在业绩考核目标设置上,引入研发成果等多维度指标的考核,成为不少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的共识。
对研发成果的考核意味着后续需要研发成果的产出与转化,这不仅需要公司大量投入研发费用,更需要一批高质量的人才作为支撑。人才是产品研发的核心与关键因素,如何吸引、留住核心技术人才并将其转化为生产力,成为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的挑战。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急迫需求,也使得股权激励方案逐渐成为科创板、创业板公司提升人才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据统计,截至12月20日,年内A股市场全部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本数占激励计划公告时总股本的比重平均约为2.02%,而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这一数值为1.92%,未来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在对人才的激励力度方面仍然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进一步梳理发现,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在激励对象的数量上也实现了突破。据统计,截至12月20日,科创板、创业板公司激励对象人数覆盖8.38万人,同比增长7%。同时,年内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计划中有11单激励对象人数超千人,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覆盖率高、激励力度大。
“加大对核心技术人才的激励力度会对公司的创新效率与业绩增长产生显著影响。”田利辉表示,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与个人层面的双重考核要求,考核达标时可获得实际折价的股票,因而核心技术人才会加快研发进度,早日实现研发成果,扩充企业的营收渠道和提升企业竞争力。
邱亦霖认为,考虑到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自身市场价值波动以及长远发展,对研发型、科技型等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决定了其有更强烈的意愿留住人才。同时,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集中于高新技术行业、凸显科技创新特点,以股权激励手段来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
近日,中熔电气公告称,拟推331.3871万股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近年来,股权激励政策不断优化,带来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热潮。据同花顺iFinD数据,今年以来截至12月20日,按预案日并剔除未通过与停止实施案例,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累计推出396单股权激励计划,同比增长15%。其中,312单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占比达79%。
据记者梳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迅速发展,成为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的主流工具。同时,科创板、创业板对于研发人员的激励力度加大,业绩考核方式多元化成为显著特征。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首选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概念于2019年在科创板首次提出,随后2020年创业板在推行注册制引入。在推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这一创新性工具的同时,科创板、创业板持续优化股权激励的规则,在激励对象范围、激励数量等方面进行了实质性的突破。
具体来看,激励对象方面,增加了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数量方面,对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的限定进行突破,放宽至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随后,科创板、创业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科创板与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标的物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的激励计划数量逐年递增,分别为3单、107单、283单。今年以来截至12月20日,科创板、创业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达到312单。
“政策助推是关键因素,在注册制改革推动下,政策优势促进作用持续显现。”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邱亦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政策不断优化调整,且推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更加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需求,具有显著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综合了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优势,即兼具出资时点晚授予价格低的特点。定价方面,参照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交易均价的50%或更低,这是股票期权不具备的优势;出资时点方面,与股票期权一致,授予时无需出资,在满足归属条件行权时再出资,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言,减少了激励对象的出资压力。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约束绑定性来看,限制性股票提供了比期权更强的员工约束性,提高了员工忠诚度;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时无需提前出资,这也照顾到多数核心技术人员的财富状况。
考虑到出资时点等差异,上述312单激励计划中,有25单采用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形式,针对不同激励对象使用不同工具。以华兰股份为例,对董监高实施一类,对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实施二类。
对上市公司来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优势体现在操作流程与资金成本方面。在操作流程方面,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当激励对象离职或者未达到归属条件时,上市公司需要回购股份注销对应股本,流程繁琐且股份发生频繁变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规避了此种情况,当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授予的股份无需回购,直接作废失效,便于上市公司会计操作。
在资金成本方面,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行权日的股价对公司股权激励费用产生影响。开源证券研报认为,对上市公司来说,授予日股价越低,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费用越少,股权激励成本越低;行权日股价越高,实际支付给员工的股权激励费用,作为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可抵扣税额越高。
业绩考核指标多元
研发人员激励力度大
据记者梳理,发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在激励方案设计上也不断创新,通过引入多元化的业绩考核指标、加大对研发人员的激励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股权激励的效果。
12月16日,迪哲医药公告称,拟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此,迪哲医药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绩考核紧扣核心产品的上市进度、对外合作交易、营收效益以及资本市场表现等多维度指标,此举既有激励也有约束,有助于吸引并留住核心关键人才,反映了公司对未来三年的目标规划和发展信心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在业绩考核目标设置上,引入研发成果等多维度指标的考核,成为不少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的共识。
对研发成果的考核意味着后续需要研发成果的产出与转化,这不仅需要公司大量投入研发费用,更需要一批高质量的人才作为支撑。人才是产品研发的核心与关键因素,如何吸引、留住核心技术人才并将其转化为生产力,成为科创板、创业板公司的挑战。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急迫需求,也使得股权激励方案逐渐成为科创板、创业板公司提升人才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据统计,截至12月20日,年内A股市场全部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本数占激励计划公告时总股本的比重平均约为2.02%,而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这一数值为1.92%,未来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在对人才的激励力度方面仍然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进一步梳理发现,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在激励对象的数量上也实现了突破。据统计,截至12月20日,科创板、创业板公司激励对象人数覆盖8.38万人,同比增长7%。同时,年内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计划中有11单激励对象人数超千人,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覆盖率高、激励力度大。
“加大对核心技术人才的激励力度会对公司的创新效率与业绩增长产生显著影响。”田利辉表示,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与个人层面的双重考核要求,考核达标时可获得实际折价的股票,因而核心技术人才会加快研发进度,早日实现研发成果,扩充企业的营收渠道和提升企业竞争力。
邱亦霖认为,考虑到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自身市场价值波动以及长远发展,对研发型、科技型等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决定了其有更强烈的意愿留住人才。同时,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集中于高新技术行业、凸显科技创新特点,以股权激励手段来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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