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聚焦

反思“顺手牵衣”事件 网红应当好自身形象大使

2022-12-25 11:12:53  来源:环球网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形象大使,无时无刻不在以身体为媒介为自己画像。

   这几年,传播学词汇“具身传播”颇为时髦。这个看上去有点深奥的术语,源自法国哲学家梅洛·庞蒂的“具身性”概念。在存在主义者庞蒂眼里,身体不再是普通的肉身,而是在世界上存在的媒介物。在“媒介即讯息”的时代,一个人的身体向世界展演什么,就是在向公众传播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说,具身传播无非是用身体为自己画像,书写个人的历史。一个合格的具身传播者,必然是自身的形象大使,用无声的行为展示自己的内在品质。

   在中国,具身传播的形象大使,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前者莫过于孔子,用具身的方式周游列国,传播自己的主张,成为千古推崇的大思想家;后者也姓“孔”,系鲁迅虚构的“孔乙己”,一句“窃书不能算偷”,把那个时代一批功不成名不就、穷困潦倒的读书人,以“具身”的方式,活灵活现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一套“安居房”,供人“瞻仰”。孔子和孔乙己,以具身为“媒介”,把各自的形象定格在历史上。

   同为“画家”,网红比起普通的网民来说,这个群体具身的媒介效应难免轰动许多。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近日,一名有60万粉丝的小网红在某商场偷睡衣,被发现后谎称上厕所,将偷来的睡衣和大包化妆品扔进了垃圾桶,原来,化妆品是她在另一家店铺盗窃来的。目前,该女子已被行政拘留。

   一个在平台上光彩照人的网红,凭借精心包装的具身传播效应,赢得数十万的拥趸。网红打造的屏幕具身形象,称得上是最值钱的资产,本应精心呵护,让这样的具身形象继续升值。这个网红顺手牵羊几件平价睡衣和一包化妆品,与其说让她的屏幕具身“破了相”,不如说暴露了自己的品德,更让网友跌破眼镜:“知人知面不知心。”“综合素质本来就不高。”“如果说是没钱才偷,那网红经济价值呢,高估了?”“应该提倡培养高素质网红。”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个非常孤立的事件,但并不等于说这个事件没有反思的必要。当前,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在平台经济发展的上升期,网红是平台经济的中流砥柱。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群体的形象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平台经济的未来。

   一个网红应该清楚自己的人气来自粉丝,如果不能赢得粉丝的长期信任,人气也将荡然无存。在这则新闻下面的跟帖评论中,不少人在追问这个网红的名字和所在的平台。一旦这些并非隐私的信息被公开,相信不但这个网红将因“顺手牵衣”而自毁形象,还将“城门失火,殃及平台”,当然,也有损于所有从事这份工作的同行形象。

   “顺手牵衣”,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动作,从中暴露出的问题是某些网红的具体缺陷。身体的缺陷,有生理方面的,也有心理方面的。当代社会,后一种缺陷更为普遍。

   中国传统的教育,强调正心、修身、养性。身体是联结心性的桥梁,可见矫正心态的重要性。《大学》中,列举了身体(行为)不端所导致的种种心术不正,其中就有“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对于年轻的网红来说,在快速成名的同时要学会调节自己的“好乐”,不良的嗜好终将毁掉自己的外在形象。新闻中说,涉事网红因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而拮据,连逛个商场也要“顺手牵衣”。

   发展平台经济,反思“顺手牵衣”事件,追问网红应当如何以具身的方式,为平台当好形象大使。

   网红应当好代言商品的形象大使,莫让个人的不良“好乐”玷污了商品的牌子。企业的产品促销,选择某个平台,平台将一种产品的销售委托给某个网红主播,无不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网红的形象和自己促销商品的品牌捆绑在一起。一旦“形象大使”的“好乐”有问题,促销商品的品牌价值可能因此而缩水。

   网红应当好平台经济的形象大使,莫让个人的不良“好乐”损害了平台的利益。平台经济的发展状态,取决于大大小小的平台的经营状况,而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又依赖于一个个网红的贡献。网络主播从业者所打造的具身形象,这个形象的“红”与“黑”,早已不是个人的标签,而是平台的标识。任何网红形象的破产,平台都将成为“连坐”的对象。

   网红应当好公共道德的形象大使,莫让个人的不良“好乐”带坏了年轻的粉丝。平台经济中的粉丝,不再是单一维度的消费者,同时也是网红的崇拜者。粉丝以网红为偶像,网红无形中扮演着“公共教师”的角色。这需要网红“身正为范”,用良好的品行引导粉丝向善。
免责声明:文章未标注“本站原创”或“文交所资讯网”的文章均转载自网络。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风险自己甄别并承担后果;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Copyright © 2011-2022 www.caezx.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文交所资讯网 版权所有

邮箱:404873470@qq.com   联系电话: 0371-55337102   传真: 0371-55337102

工信部备案:豫ICP备1500199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未标注"本站原创"的新闻均来自网络,旨在服务网民传播信息,如有侵权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