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发布 于明年实施
2022-12-07 10:52:48 来源:环球网
“此次修订《办法》,是国家铁路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铁路旅客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司长王忠刚表示。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进行修订,又如何保障落地实施?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出台了原《办法》。原《办法》施行以来,对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忠刚介绍,近年来,随着铁路的快速发展,电子车票全面实施,自动实名售票、取票、检票、验票等新设备和人脸识别等新技术逐步投入应用,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亟需修订完善原《办法》,并与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衔接。
此次修订,首先调整了车票实名制管理范围。在原《办法》对快速及以上等级旅客列车和相关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同时,对部分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及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专门规定。
其次,细化了车票实名购买要求。明确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同时,明确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购票时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推进不同铁路运输企业间有效身份证件的互联互通,增强可操作性,便利旅客出行。
再次,完善了车票实名查验规定。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旅客应当配合;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开设人工实名查验通道,为老年人、证件无法自动识读、需要使用无障碍通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
新修订的《办法》还特别注重加强旅客个人信息保护。“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旅客个人信息保护。”王忠刚表示,聚焦铁路运输领域旅客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国家铁路局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义务和相关防护措施要求,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购票、乘车等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同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旅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旅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情况时,铁路运输企业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王忠刚介绍,新修订的《办法》已于2022年11月18日正式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铁路局将组织对新修订的《办法》进行专题宣贯培训,并围绕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票实名购买、查验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铁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办法》,确保顺利实施。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进行修订,又如何保障落地实施?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出台了原《办法》。原《办法》施行以来,对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忠刚介绍,近年来,随着铁路的快速发展,电子车票全面实施,自动实名售票、取票、检票、验票等新设备和人脸识别等新技术逐步投入应用,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亟需修订完善原《办法》,并与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衔接。
此次修订,首先调整了车票实名制管理范围。在原《办法》对快速及以上等级旅客列车和相关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同时,对部分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及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专门规定。
其次,细化了车票实名购买要求。明确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同时,明确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购票时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推进不同铁路运输企业间有效身份证件的互联互通,增强可操作性,便利旅客出行。
再次,完善了车票实名查验规定。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旅客应当配合;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开设人工实名查验通道,为老年人、证件无法自动识读、需要使用无障碍通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
新修订的《办法》还特别注重加强旅客个人信息保护。“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旅客个人信息保护。”王忠刚表示,聚焦铁路运输领域旅客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国家铁路局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义务和相关防护措施要求,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购票、乘车等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同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旅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旅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情况时,铁路运输企业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王忠刚介绍,新修订的《办法》已于2022年11月18日正式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铁路局将组织对新修订的《办法》进行专题宣贯培训,并围绕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票实名购买、查验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铁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办法》,确保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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