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绩效考核开始 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提交相交资料
2022-10-11 10:47:05 来源:中国文化报
2021—2022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绩效考核开始 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提交相交资料,考核采取院校自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第三方评估、最终审核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将作为参与院校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全面考核评估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研培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总结教学经验,发布优秀成果,进一步加强研培计划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高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
《通知》明确,本次绩效考核主要从研培班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保障机制、教学效果及反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其中,教学组织包括建立专门的教学工作团队、制定明确合理的教学目标、科学组织学员遴选、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合理设置师资、灵活开展成果考核和展示、持续开展跟踪回访;教学管理应严格做好学员管理、教学材料备案,及时做好流程报告;保障机制需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后勤设施保障到位、经费使用合规顺畅;教学成果涉及系统的研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提高非遗项目传承活力、非遗项目理论技艺研究、非遗助力精准扶贫、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此外,要建立研培意见反馈机制。
《通知》强调,采取院校自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第三方评估、最终审核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将作为参与院校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获评优秀的研培班,文化和旅游部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展示,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研培年度优秀成果纳入本地区各类展示传播活动。
《通知》要求,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于2023年2月10日前,提交本地区相关材料。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全面考核评估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研培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总结教学经验,发布优秀成果,进一步加强研培计划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高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
《通知》明确,本次绩效考核主要从研培班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保障机制、教学效果及反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其中,教学组织包括建立专门的教学工作团队、制定明确合理的教学目标、科学组织学员遴选、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合理设置师资、灵活开展成果考核和展示、持续开展跟踪回访;教学管理应严格做好学员管理、教学材料备案,及时做好流程报告;保障机制需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后勤设施保障到位、经费使用合规顺畅;教学成果涉及系统的研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提高非遗项目传承活力、非遗项目理论技艺研究、非遗助力精准扶贫、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此外,要建立研培意见反馈机制。
《通知》强调,采取院校自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第三方评估、最终审核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将作为参与院校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获评优秀的研培班,文化和旅游部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展示,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研培年度优秀成果纳入本地区各类展示传播活动。
《通知》要求,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于2023年2月10日前,提交本地区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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